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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】(记者李恒)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12日发布的《医疗卫生机构去世患者全流程服务管理规定》规定,医疗卫生机构必须聚焦主业,不得提供殡葬服务。根据规定,医疗卫生机构内严禁陈列、展示、销售随葬品,严禁燃香、焚烧祭祀物品。严禁将每具尸体临时(或太平间)存放区的运营管理转包给第三方。你看。严禁推荐任何附属机构或在医疗或保健机构提供殡葬服务的个人,包括通过租赁场地、与第三方合作或购买服务的方式。殡葬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,关系群众切身利益。本规定明确了死亡证明的签发题目、签发程序、死亡证明的管理、遗体暂存区的设置、病故患者遗体运输管理、遗体暂存区的管理、病故患者遗体的及时移运、医疗卫生机构为病故患者的服务范围、病故患者及其家属个人信息的保护、各部门的配合监管、违法行为的查处、公共关系等。以及政策法规等的指导,严格禁止的医疗卫生机构。医院不得在院外接收、存放遗体,也不得接受其他部门委托的遗体存放服务。严禁使用院前急救车辆或者非急救医疗转运车辆运送遗体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重点场所的内部检查和管理,迅速防范和制止社会工作人员在其机构内举办葬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