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(记者于培轩陈忠浩)29日,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北京副中心条例》。该规定坚持改革创新,赋予城市副中心更大的改革开放、创新发展自主权,着力解决城市副中心发展中的问题。该条例拟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。条例共9章65条,分为总则、管理制度、规划建设、工业设计、绿色发展、智慧城市、公共服务、协调发展和附则。本规定具体适用于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及其d区的建设和开发。该条例的主要内容是明确完善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,构建城市副中心单一空间结构、绿地系统和历史文化保护遗产体系,明确交通系统、供水系统和小城市特色发展的具体要求。在工业设计优化方面,明确副中心将重点发展数字经济、现代金融等六大产业,培育壮大未来产业。明确,在智慧城市建设中,该副中心将以数字智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,建立健全数字基础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机制,构建“一网、一脑、一平台”智慧城市新模式。在全面促进合作发展方面,我们明确了有关问题副中心与中心城主副中心区的关系、与扩展区的融合发展、与北方三地州的合作发展、与承担北京新二翼非首都功能和人口转移的雄安新区的关系。明确推进河北省通州区与天津市及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。 2026年是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,也是副中心规划建设十周年。本规定的实施纳入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年度工作项目。北京市副中央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,将参考吸收北京地方性法规实施经验,研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,持续制定配套政策,与市政府密切配合。贯彻落实“十五五”规划,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,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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